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地处金源文化发祥地、金源古都——哈尔滨市阿城区,位于美丽的阿什河畔。学校始建于1985年,前身为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成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465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6万余册、电子图书2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300余万元。学校所在地为原阿城继电器厂旧址,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代表之一,学校把建设规划与原阿继厂区70余年历史的建筑原貌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厂区原有建筑和阿继“痕迹”,校园环境建设集金源文化、新中国工业发展红色基因和现代元素于一体。2021年,学校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以质量特色立校,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团结、勤奋、忠诚、创新”的校训,在提高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狠抓内涵建设,着力打造特色专业,建设重点专业,发展新兴专业,形成了航空运输类、铁道交通类、航空装备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二、引进对象
1.引进学科:空乘、机电、飞机维修、思政、中文、英语、音乐、舞蹈、礼仪等。
2.引进类别:专业带头人、副教授级以上高工(含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紧缺人才、银龄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引进的特殊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技术人才或在行业有较高影响和知名度的高技能技术人才学历可适当放宽。
3.适应我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专业带头人
教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省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
(2) 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
(3) 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 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6)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学、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成果奖的获得者;
(7) 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8) 省级及以上自然基金的获得者。
2.副教授级以上高工(含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
适应我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科研能力。教授级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级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技术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2) 大中型企业车间主任及以上;
(3) 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3等奖及以上;
(4) 省级及以上各类技术能手;
(5) 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6) 省级及以上科研、技术革新、开发项目的主持人;
(7) 国家技术或发明专利的获得者。
3.骨干教师
教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校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
(2) 校级及以上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
(3) 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学、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成果奖的获得者;
(5) 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前2名)。
4.“双师型”教师
(1) 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 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3) 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5.紧缺人才
(1) 博士研究生。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2) 学校发展所需的实用性技术技能人才。包括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学校紧缺的优秀特殊岗位人才。
6.银龄教师
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银龄教师认证标准的银龄类人才。
三、工作职责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职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实验实训场馆建设及其他实践性教学活动;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了解前沿性学术动态,掌握相应专业研究进展情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工作;积极争取课题立项,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做好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
(三)在服务期内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同时每年至少带1-2名教师一起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服务期内,专业带头人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2项。副教授以上级高工(含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1项。骨干教师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1项。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以学校或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1项。
1.主持一门省部级以上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作;
2.主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编写字数不低6万);
3.作为主持人,完成省部级立项课题1项;
4.作为负责人,在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有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5.获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学、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成果奖1项;
6.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其中,核心刊物2篇;
7.参与实验实训场馆建设、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得奖项。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学校引进的特殊人才享受学校同等条件在职教职工的各项工资、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享受相应津贴待遇,薪酬待遇采取“一岗一策,一人一议”。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将本人简历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及简历附件命名为“毕业年份-本科/硕士/博士-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简历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接到回电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河东街道继水路1号
咨询电话:赵老师17745645535
简历投递电子邮箱:hbhrsc@126.com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