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以质量特色立校,以学生成才为本

学生资助温暖常伴——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时间:2026-08-26     浏览次数:395

高校助学贷款(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2022年起,黑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一、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就读学校对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8.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

2.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3.具体申请流程待学生入学后,按照经办银行通知进行,学生可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入学前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毕业年级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在校期间申请并通过了困难认定。

4.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缴纳其余费用,进班后由学生将贷款录入回执统一交给辅导员老师。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残疾学生、孤儿,或因家庭变故、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病等特殊情况导致暂时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开学后可以申请困难认定。如实申报、自愿申请。

1.jpg

2.1.jpg

2.2.jpg

3.1.jpg

3.2.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10.jpg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和债务困境。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遇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愿每一位学子都能够奔赴热爱,学生资助温暖常伴!